日期:2023-04-09 编辑:三友汇智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GB 13432-92
Labelling of foods for special nutri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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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。
标准适用于销售包装婴幼儿食品、营养强化食品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(如低糖食品、 低钠食品、低谷蛋白食品)的标签。
2 引用标准
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
3 术语
3.1 特殊营养食品
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,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。
3.2 营养素
指构成食品成分的物质,用来保证人体的正常代谢。通常分为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 物、矿物质和维生素五大类。
3.3 其他术语
与GB 7718第3.1至3.8条同。
4 基本原则
特殊营养食品的标签,除必须遵循GB 7718第4章的规定外,还应遵循以下原则:
4.1 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内所能保证的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。
4.2 不得标注以下内容:
4.2.1 对某种疾病有“预防”或“治疗”作用。
4.2.2 “返老还童”、“延年益寿”、“白发变黑”、“齿落更生”、“抗癌治病”或 其他类似用语。
4.2.3 “祖传秘方”、“滋补食品”、“键美食品”、“宫廷食品”或其他类似用语。
4.2.4 在食品名称前后,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、名称暗示疗效、保键或其他类似作用。
5 标签的基本内容
5.1 食品名称
5.1.1 按GB 7718第5.1条的规定标明食品名称。
5.1.2 凡符合第3.1条规定的食品,必须在食品名称中标明食用对象。
5.2 配料表
5.2.1 按GB 7718第5.2条的规定标明配料表。
5.2.2 如果强调一种或几种原辅料时,则应标明其百分率(质量百分率或体积百分率)。
5.3 热量
按附录A(补充件)标明该特殊营养食品的热量。
5.4 营养素
按附录A(补充件)标明该特殊营养食品中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维生素、矿物 质、微量元素的含量。
5.5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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